工艺研发、工装夹具、工艺规程管理

一、工艺研发管理办法

工艺设计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工艺研发管理,对工艺研发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使生产的产品满足市场与顾客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艺研发过程中诸多事项的管理。

第2章 工艺研发的准备

第3条 在新的生产工艺研发前,相关人员需要对公司的产品进行工艺性审查,掌握需要设计的工艺的基本数据。

第4条 产品的工艺性审查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收集国内外最好的近似产品的工艺情况,并进行分析和整理,确定可以用来进行对比计算的典型结构和近似基础产品。

2.确定新产品的生产类型和技术经济指标。

3.估算新工艺的研发、验证所需的费用和时间。

4.确定基础产品的结构工艺性的评价指标及具体要求。

第5条 工艺设计人员应与产品设计人员进行积极的沟通,使相关的设计与工艺问题尽早得到解决。

第6条 公司工艺研发工程师应根据产品的设计组织人员确定产品的工艺方案。

第7条 产品的工艺方案的编制依据如下。

1.产品投产批量的大小。

2.工装系数。

3.对设备和测试仪器的要求。

4.工艺协作方式。

5.生产组织方式。

6.所需设备的生产场地。

第8条 工艺设计人员编制的工艺方案应呈交专家组进行论证,对有歧义的问题进行讨论,然后根据讨论决议修改工艺方案,报公司主管副总审批。重大、复杂、费用高的工艺方案可聘请外部专家进行论证。

第9条 工艺设计人员应将批准后的工艺方案及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方便其进行准备。

第3章 工艺的研发管理

第10条 选择生产方法。

工艺设计人员需要根据批准的工艺方案及产品的特点、原料性能、生产要求等确定合适的生产方法。

第11条 划分生产阶段。

为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利用设备和安排各工序,工艺设计人员应根据产品的加工要求合理划分产品的各个生产阶段。

第12条 确定工序的集中与分散程度。

工艺设计人员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生产类型,按照工序的集中和分散原则,确定哪些工作需要在一道工序内完成,哪些工作应分散到不同的工序内进行。

第13条 安排生产顺序。

工艺设计人员应根据产品原材料的不同性质正确地安排加工顺序和辅助工序,形成一条合理、完整的工艺路线。

第14条 在工艺研发过程中,工艺设计人员还需及时做好工装设备的设计与制造或采购工作,工装设备的设计应本着客观性、经济性、科学性的原则进行设计。

第15条 工艺设计人员将相关工艺设计完成后,应根据其内容编制工艺文件,包括原料检验标准、产品检验标准、生产工艺要求、质量控制方法、作业指导书等相关文件。

第16条 工艺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需要报技术部、专家委员会、主管副总就其中的内容进行论证、审批,并进行会签。

第4章 工艺验证与定型

第17条 生产工艺设计成功后,工艺设计人员需要结合生产技术和工艺方案的要求及各种原料、工装、设备的准备情况编制工艺验证计划,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第18条 在工艺验证进行前,各相关部门需要做好积极的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1.技术部提供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和技术标准等资料。

2.生产部做好原料、辅料、设备、配套件等的生产准备工作。

3.质量管理部组织做好工序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检验等准备工作。

4.生产现场主管主持召开技术交底会,由工艺设计人员向相关操作人员介绍工艺验证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第19条 公司系列产品和主导产品的工艺验证工作由工艺设计人员负责组织指导。进行工艺验证时,各生产现场的技术人员负责验证工作,验证结束后,各技术人员需要编写工艺验证小结,报技术部。

第20条 在工艺验证过程中若发现工序有明显错误或遗漏,现场工艺设计人员应及时修改工艺,如暂时无法修改,应立即停机,待工艺修改完善后方可继续验证。

第21条 按照工艺设计人员设计的工艺流程及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设计要求且质量稳定时,方可认为工艺验证成功,此时的工艺方可定型。

第22条 工艺定型后,工艺设计人员需要重新整理工艺文件,若工艺验证时进行过修改,应及时

修改工艺文件的相关内容,并将修改完成的工艺文件报技术部、专家委员会与主管副总进行审批,待审批同意后,统一发给相关部门使用。

第5章 附则

第23条 本办法由公司技术部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技术部所有。

第24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工装夹具管理制度

工装夹具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工装夹具的设计、制作与管理工作,最大化发挥其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装夹具的管理事项。

第3条 术语解释。

工装夹具是指为实现产品的工艺规程,使加工零件达到设计图样要求所必需的各种模具、夹具、刃具、量具以及辅助工具等。工装夹具按其应用范围,可分为专用工装夹具和通用工装夹具两大类。

第4条 管理职责。

1.工装夹具的设计更改由工艺研发人员负责,公司技术部负责保存底图。

2.生产部安排专职保管人员负责工装夹具的保管。

3.工装夹具的维修由生产部技术人员负责。

第2章 工装夹具设计与制作管理

第5条 公司采用新的工艺进行生产时,工艺设计人员需要同时设计工装夹具,确保工艺技术的实现与生产效率的提高。

第6条 工装夹具的设计要求。

1.根据生产需要,由工艺设计人员按工艺要求负责设计,设计的工装夹具应力求结构简单、生产安全、操作方便、经济实惠。

2.样品试制和单位小批量生产时,只设计必不可少的专用工具,避免浪费。

3.成批生产的产品,按确定的工艺装备系数设计工装夹具。

4.工装夹具设计员在设计工装夹具的过程中,若发现产品零件的工艺性极差或有其他错误时,应及时与产品工艺人员联系解决,不得因此而影响工装夹具的设计进度。

5.工装夹具图样设计完成后,设计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对设计图样进行评审并签名,然后交技术部负责人评审,其最终评审确认以技术负责人的签名为依据。

6.工装夹具设计人员应随时掌握工装夹具加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解决各种问题,若但是无法解决时,需要及时上报寻求帮助。

第7条 工装夹具设计完成后,研发人员需及时将其交付给采购人员或生产人员,进行外购或自行生产。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工装夹具图样是工装夹具生产的依据,一般不对外交流,底图由技术部保管。

第8条 工装夹具图样在制造过程中发现需要更改时,必须及时通知该工装夹具的设计人员,由设计人员在图纸上签署姓名、时间、标记、处数后,方可按改动后的图样生产。

第9条 公司的工装夹具图不准任何人私自复制,确需复制时必须经技术部负责人签名批准。

第10条 工装夹具的其他管理规定按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3章 工装夹具的库存管理、现场管理及维修管理

第11条 公司中凡新做的工装夹具必须经过质检人员的检验验证(即经过试装),并判定检验合格,同时填写“工装夹具检验记录单”,加盖合格印章后方可入库。

第12条 库管人员需对工装夹具进行分类存放、明码标识并妥善保管,同时需要及时更新工装夹具的台账。

第13条 根据生产需要,由车间主任统一安排现场所需工装夹具的领取工作,否则仓库将不予发放。

第14条 生产现场公用的工装夹具由车间主任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养护,各人专用的工装夹具经车间主任登记造册后,由其使用人员进行保管、养护。

第15条 生产中使用的各种工装夹具,因自然磨损或小端头折断,都属正常维修范围。

第16条 生产人员在使用工装夹具时,如发现待加工的产品出现变形、尺寸超差和其他问题时,不得蛮干,应及时通知现场工艺人员,由其负责解决。否则,因此而造成进度耽搁、质量瑕疵等问题时,将从重处罚当事人。

第17条 工装夹具若因事故造成报废,使用人员需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若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甚至造成产品事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从重进行处罚。

第18条 一般工装夹具每季度抽查检修一次,重点工装夹具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第4章 附则

第19条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技术部所有。

第20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议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三、工艺规程管理办法

工艺规程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工艺规程的管理工作,使此项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术语解释。

工艺规程是指为生产一定数量成品所需原材料、包装材料的数量,以及工艺、加工说明、注意事项,包括生产过程控制的一个或一套文件。

第3条 管理职责。

工艺部负责工艺规程的编制工作,技术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4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艺规程的编制。

2.凡是公司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都必须编制工艺规程。

第2章 工艺规程的编制依据及内容

第5条 工艺规程的编制依据。

1.工艺规程必须以国家标准和满足用户的要求为依据,新产品的试制要根据用户的技术条件要求,结合原材料、技术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产品的工艺规程。

2.以与产品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同行业技术成果为依据。

3.以产品图样及技术标准为依据。

4.工厂目前的生产条件。

第6条 工艺规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八项内容。

1.产品的特征。

2.原材料、辅助原料特征及应符合的质量标准。

3.生产工艺的基本流程。

4.主要工艺技术条件、半成品的质量标准。

5.生产工艺的工作要点。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成品质量指标的检查项目及次数。

7.工艺技术指标的检查项目与次数。

8.专用生产器具的特征及其质量标准。

第3章 工艺规程的制定程序

第7条 工艺研发人员通过工艺资料或试验,结合原材料、辅助原料、设备等具体情况提出工艺草案。

第8条 技术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对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由技术部汇总修改意见修正工艺草案,制定工艺规程初稿。

第9条 生产车间主任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讨论补充,并将相关意见通知技术部,由技术部修订初稿完成稿。

第10条 技术部将定稿交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执行。

第4章 工艺规程日常管理

第11条 工艺规程制定好后,下发给生产部及车间、品管部,各部门应妥善保存,并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第12条 各保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查阅制度,有关人员需要查阅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批准方可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查阅。

第13条 工艺规程一般每三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申请提前修订,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经理审查同意后,由工艺人员负责修订,修订后以书面形式下达正式变更通知。

第14条 在修订的工艺规程未正式颁发前,须仍按原规程执行。